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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16项审计准则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等16项应用指南的通知。

  公告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于20161223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上述准则,我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等16项应用指南(以下统称本批应用指南),现予发布,与对应的审计准则同步施行。

  应用指南是对执业准则重要条款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和举例,旨在为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执业准则提供指引。注册会计师应当掌握执业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全部内容,以理解每项准则的目标并恰当遵守其要求。

  本批应用指南生效实施后,中注协于201011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38项应用指南的通知》(会协[2010]94号)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应用指南》等15项应用指南同时废止。

  201722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新审计报告准则应用指南。本次发布的指南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等共16项,实施时间和范围与新审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

  新审计报告准则于2015年初开始修订,于20161223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在修订审计报告准则的同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步启动对配套应用指南的修订工作。应用指南是在准则框架下,发挥指南体例相对灵活的特点,对准则进行细化和具体化,进一步阐述相关准则的理论基础、核心程序、具体方法、对实务的影响等,通过解释、说明和举例,为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准则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贯彻实施。

  本次发布的16项应用指南中,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为新制订;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治理层的沟通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6项应用指南,属于实质性修订。另外9项属于符合性修订,主要根据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要求对相关指南文本进行相应调整完善,以保持执业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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